能否自行拍卖上市公司股票?

作者:汪赛、邱润仪
发布于:2024.08.08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式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三种,三种方式各有自身的特点。其中协议转让的手续相对较为繁琐。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大股东、特定股东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大宗交易则不得超过百分之二,与此不同的则是“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以如果股东只希望出让小额股份,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将是更为适宜的方式,而如果大股东希望大额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协议转让则更为快捷高效。

新公司法下公司架构的重大调整

作者:孔雨薇、练唯千
发布于:2024.07.18

一、 概览 根据新公司法(2024),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选择公司治理模式,分为“一元制”(单层制)与“二元制”(双层制)。详情如下: — “二元制”(双层制)公司治理模式: (1) 股东会 (2) 董事会:业务执行职能 (3) 监事会:监督职能 满足一定条件后,公司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进一步简化公司组织架构: — 不设董事会,而仅设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不设监事会,而仅设一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劭合律所合伙人张诤女士荣获2024年度中国区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争议解决15强

作者:劭合律师事务所
发布于:2024.07.02

近日,备受推崇的专业法律评级机构LegalOne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区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争议解决15强(LegalOne Blue Ribbon 2024 (China): Highly recommended 15 for dispute resolution)”榜单,劭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诤女士以其在争议解决领域的卓越专业才能和客户好评,荣登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