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民待遇终结: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告别免税

作者:朱琴、廖毓辉
发布于:2026.09.03

2026年9月1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并即刻生效。

中国RoHS新规动态:电子电器产品的新合规义务

作者:廖毓辉, 李昂起
发布于:2026.07.28

一、 监管背景和立法动态 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确立了中国RoSH(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监管框架。该部门规章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这既包括面向消费者的家用电器和电子设备,也包括工业用途的电气/电子机械设备。该法确立了针对特殊电器电子设备的达标管理要求: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须符合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并接受合格评定。2025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又发布了“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详见后文)。

名义雇主(EOR)聘用中国员工的法律风险

作者:邱润仪、王典
发布于:2026.07.14

一、背景 在实践中,一些外国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子公司或其他经营主体,但仍借助中国本地团队开展业务(例如采购)。在此情形下,部分外国企业与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署服务协议,委托其作为名义雇主(Employer of Record, “EOR”)与中国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员工薪资发放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纳等事宜,以满足在中国境内的用工需求。上述EOR模式因能够帮助外国企业以“轻资产”方式快速启动在华业务、简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并提升用工的灵活性,而受到不少外国企业的青睐。